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2017的文章

網拍? 詐騙? 關於團購不可不知的事項

圖片
辦公室最大的小確幸應該就是跟同事一起團購,畢竟大家一起買除了可以有折扣外,更可以一起享受開箱的樂趣。但是網路購物的最大缺點,就是賣家不在眼前,我們無法一手交錢一手取貨,也無法先看到貨品是否真如廣告上講得這麼神奇。所以,今天丁律師要來跟大家說,如何降低在網路上踩雷的風險,就算真的誤踩地雷又如何讓傷害降到最低:   一、 下單之前先 調查代購者或賣家之名聲 ,可降低踩雷機率。 雖然說過去的優良紀錄不代表這一次的交易就一定平安順遂,但是如果連過去都已經紛爭不斷了,恐怕就無法期待這次也能雙方都滿意。 二、將廣告團購的頁面訊息 截圖儲存 ,免得對方之後不承認。 如果將來真的不幸要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截圖都是證明對方應該要提供什麼樣的品質最好的證據。 三、保存好自己的 匯款紀錄 。 要有匯款紀錄才能夠證明對方有 收錢,這樣無論要提告詐欺或是請求返還金錢才有個憑據。 四、保 存所有對話紀錄, 所有的對話都跟簽立契約一樣有效力 。 不論是購買前的商討,又或是商品有問題後所有的對話都可以當作是證據。Email能當證據嗎?可以!line能當證據嗎?可以!facebook能當證據嗎?可以!可以!都可以! 任何能夠被記錄下來的對話都可以當作是證據。 五、出問題後要 尋找其他的受害者 , 你不夠的證據可能別人那邊會有。 團結就是力量!只有你自己一個人可能沒什麼聲音,商家不見得會理你,但是很多消費者一起串聯,商家就不得不正視你們了。另外,更重要的事情是,你如果只有事件前半段的證據,別人可能有事件後半段的證據,加在一起證據就足夠了。而且,如果要告詐欺的話,越多人願意出面,更能夠影響檢察官、法官的想法。 甚至,要大家一起委任律師,也比自己一個人來委任律師要出的費用要省阿!你看, 就連律師都能夠團購了 ! 六、 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 要求退款/限期交貨。 不論是要退款或是要對方盡快把貨品交出來,用電話、line、簡訊都可以,但是卻不夠正式,能夠當作被法院承認的證據力度也稍嫌不足。因此建議用存證信函的方式來表達,一來讓對方知道你很認真,二來將來若真的需要依靠法律途徑,也有足夠的證據。至於律師函,效果跟存證信函一樣,但是對方看到寄來的通知上有律師屬名,而且還引了好幾條法律,效果當然又比存證信函高出不少! 七、協商對話時 絕對不要動 怒 ,

莫急莫慌莫害怕:車禍注意事項

圖片
車禍發生的當下腦袋常常一片空白,等到回過神來的時候,卻又有好像很多事情要注意,但又不知從何注意起的狀況,以下就讓我來說明平常還有發生車禍的當下,要注意哪些事情吧: 一、替你的愛車保險,沒有保險的人一定要有第三責任險: 交通事故要是發生造成他人的受傷,需要賠償的金額少則幾千塊錢,多的話可以到好幾百萬元,甚至你運氣不好 撞到滿街跑的千萬超跑 ,那麼後果更是不堪設想。所以這個保險是除了保護對方之外,更是保護你自己。 二、汽車一定要加裝行車記錄器: 車禍糾紛常常是雙方 各執一詞 ,要釐清責任就要靠其他的證據來釐清。像是路口的監視器(畫面常不清楚)、地上的剎車痕、其他路人的證詞等等。但是上述的證明方式都不如你自己車上的行車記錄器來的可靠又清楚。 三、車禍第一時間一定要報警: 有些小車禍車主常常互相看看沒事就講好各自離開,結果過兩天卻接到警局來電說被告 肇事逃逸 !而肇事逃逸是很嚴重的公訴罪,刑度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一個不小心就是要入監服刑的!所以第一時間報警除了可以避免被指為肇事逃逸之外更有已下諸多好處: 1.  如果對方是假車禍真詐欺,你要報警他就會忽然有事要先走了。 2.  要向保險公司 申請保險一定要有報警記錄 。 3.  如果你主動報警,警方到場時也主動表示自己是車禍當事人,日後若被提告過失傷害罪也可以符合自首的要件,在量刑時可以減輕很多,更重要的是 在賠償的談判方面可以增加很多籌碼 。 四、報警之後要先自行拍照: 在報警之後就要先自行拍照取證,因為在警方來到之前現場很有可能被對方或是第三者給破壞,因此自己 拍照是最能夠保障自己的方法 。拍照的時候也有很多細節可以多加注意: 1.  拍出事故車輛的位置、兩者距離、將隨身物品當作比例尺使用。 2.  若地上有剎車痕也可拍下計算當時車速參考。 3.  拍下車身撞擊點,撞擊位置在於車頭、車側或是車尾可做為判斷路權的重要依據。 4.  拍下交通號誌的轉換狀況。 五、尋找附近有無目擊者: 很多時後目擊者的證詞可以補充現場跡證缺少的關鍵部分,同時也可證明車禍之後你有積極處理,在警方到場之後盡速提供證人資料予警方。 六、警方到場之後要積極確認警方處理狀況,要注意的點有: 1.  如果對方有酒駕的狀況,要提醒警方幫對方做 酒測 。 2.  警方到場後會在現場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