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 詐騙? 關於團購不可不知的事項
辦公室最大的小確幸應該就是跟同事一起團購,畢竟大家一起買除了可以有折扣外,更可以一起享受開箱的樂趣。但是網路購物的最大缺點,就是賣家不在眼前,我們無法一手交錢一手取貨,也無法先看到貨品是否真如廣告上講得這麼神奇。所以,今天丁律師要來跟大家說,如何降低在網路上踩雷的風險,就算真的誤踩地雷又如何讓傷害降到最低: 一、 下單之前先 調查代購者或賣家之名聲 ,可降低踩雷機率。 雖然說過去的優良紀錄不代表這一次的交易就一定平安順遂,但是如果連過去都已經紛爭不斷了,恐怕就無法期待這次也能雙方都滿意。 二、將廣告團購的頁面訊息 截圖儲存 ,免得對方之後不承認。 如果將來真的不幸要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截圖都是證明對方應該要提供什麼樣的品質最好的證據。 三、保存好自己的 匯款紀錄 。 要有匯款紀錄才能夠證明對方有 收錢,這樣無論要提告詐欺或是請求返還金錢才有個憑據。 四、保 存所有對話紀錄, 所有的對話都跟簽立契約一樣有效力 。 不論是購買前的商討,又或是商品有問題後所有的對話都可以當作是證據。Email能當證據嗎?可以!line能當證據嗎?可以!facebook能當證據嗎?可以!可以!都可以! 任何能夠被記錄下來的對話都可以當作是證據。 五、出問題後要 尋找其他的受害者 , 你不夠的證據可能別人那邊會有。 團結就是力量!只有你自己一個人可能沒什麼聲音,商家不見得會理你,但是很多消費者一起串聯,商家就不得不正視你們了。另外,更重要的事情是,你如果只有事件前半段的證據,別人可能有事件後半段的證據,加在一起證據就足夠了。而且,如果要告詐欺的話,越多人願意出面,更能夠影響檢察官、法官的想法。 甚至,要大家一起委任律師,也比自己一個人來委任律師要出的費用要省阿!你看, 就連律師都能夠團購了 ! 六、 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 要求退款/限期交貨。 不論是要退款或是要對方盡快把貨品交出來,用電話、line、簡訊都可以,但是卻不夠正式,能夠當作被法院承認的證據力度也稍嫌不足。因此建議用存證信函的方式來表達,一來讓對方知道你很認真,二來將來若真的需要依靠法律途徑,也有足夠的證據。至於律師函,效果跟存證信函一樣,但是對方看到寄來的通知上有律師屬名,而且還引了好幾條法律,效果當然又比存證信函高出不少! 七、協商對話時 絕對不要動 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