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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應該怎麼抓? 妨礙家庭罪還是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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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婚姻的剛開始多是高高興興,希望兩人可以相互扶持到白頭,沒有人會希望自己的婚姻會走到需要了解妨礙家庭罪跟通姦罪的地步。BUT!人生總是會遇到這個BUT,如果真的不幸遇到對方出軌的狀況時,到底可以主張哪些法律上的權力就很重要了。以下我會就很多人常搞混的妨礙家庭罪跟通姦罪做個簡單的說明:   二、 妨礙家庭罪: 妨礙家庭罪是個很廣的概念,包含了重婚罪(參考下方刑法第237條)、通姦罪(參考下方刑法第239條)、和誘罪(參考下方刑法第240條第一項)、略誘罪(參考下方刑法第241條第一項)。由此可知準確來說, 當另一半在外偷吃的時候,我們要告的應該是通姦罪 。 三、 通姦罪: 關於通姦罪有很多的細節應該要注意,因為很多時候只要一點細節沒注意到,就很有可能會告不成,千萬千萬要十分注意。 (一) 怎樣才算通姦?你搞得我好煩阿! 另一半跟小三在車上喇舌不是通姦!?另一半跟小三手牽手一起拍照也不算通姦!?甚至連另一伴跟小三脫光衣服在同一個房間都不一定算是通姦!!?? 我國法律對於通姦罪的要求非常嚴格,必須要到達 讓法官相信另一半有跟小三「性交」的行為才會成立 。而且大部分的實務見解會認為,這個性交只有生殖器的相接和才算,其他像是 口交、肛交都不能算是通姦罪 ,這點千萬要特別注意。 (二) 到底要如何蒐證? 很多人會選擇利用裝GPS定位器在對方車上或是裝竊聽器的方式來蒐集證據,但是這樣做 可能有觸犯妨礙秘密罪的風險 。(參考下方刑法第315條之1) 另外,也有人私自撞開小三家門想要捉姦在床,這樣做 可能會觸犯侵入住宅罪 。(參考下方刑法第306條第一項) 所以在蒐證之前最好是可以跟律師討論看什麼樣的方式可以有效蒐證,同時又不會有誤觸法律的可能。 (三) 警察到底會不會幫忙? 會的!會的!會的!但是警察幫忙的部分是在最後一個階段,也是最重要的階段,那就是要 破門而入抓姦的時候 ,他們會進去幫忙當證人,同時也確保場面不會失控。而且有警方陪同,也會降低當場衝突的或誤觸法律的危險。 下面是他們 絕對不會做的事情 : 幫忙跟蹤、幫忙竊聽電話、幫忙監視對方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所以這些事情千萬不用要求警察幫你。 (四) 已經原諒對方了還能反悔嗎? 上古時代的 立法者認為:只要你在知道對方出軌之後表示願意原諒對方,又或者是你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