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 詐騙? 關於團購不可不知的事項

辦公室最大的小確幸應該就是跟同事一起團購,畢竟大家一起買除了可以有折扣外,更可以一起享受開箱的樂趣。但是網路購物的最大缺點,就是賣家不在眼前,我們無法一手交錢一手取貨,也無法先看到貨品是否真如廣告上講得這麼神奇。所以,今天丁律師要來跟大家說,如何降低在網路上踩雷的風險,就算真的誤踩地雷又如何讓傷害降到最低:


 
一、 下單之前先調查代購者或賣家之名聲,可降低踩雷機率。

雖然說過去的優良紀錄不代表這一次的交易就一定平安順遂,但是如果連過去都已經紛爭不斷了,恐怕就無法期待這次也能雙方都滿意。


二、將廣告團購的頁面訊息截圖儲存,免得對方之後不承認。

如果將來真的不幸要透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截圖都是證明對方應該要提供什麼樣的品質最好的證據。


三、保存好自己的匯款紀錄

要有匯款紀錄才能夠證明對方有
收錢,這樣無論要提告詐欺或是請求返還金錢才有個憑據。

四、保存所有對話紀錄,所有的對話都跟簽立契約一樣有效力

不論是購買前的商討,又或是商品有問題後所有的對話都可以當作是證據。Email能當證據嗎?可以!line能當證據嗎?可以!facebook能當證據嗎?可以!可以!都可以!
任何能夠被記錄下來的對話都可以當作是證據。


五、出問題後要尋找其他的受害者你不夠的證據可能別人那邊會有。

團結就是力量!只有你自己一個人可能沒什麼聲音,商家不見得會理你,但是很多消費者一起串聯,商家就不得不正視你們了。另外,更重要的事情是,你如果只有事件前半段的證據,別人可能有事件後半段的證據,加在一起證據就足夠了。而且,如果要告詐欺的話,越多人願意出面,更能夠影響檢察官、法官的想法。


甚至,要大家一起委任律師,也比自己一個人來委任律師要出的費用要省阿!你看,就連律師都能夠團購了


六、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退款/限期交貨。

不論是要退款或是要對方盡快把貨品交出來,用電話、line、簡訊都可以,但是卻不夠正式,能夠當作被法院承認的證據力度也稍嫌不足。因此建議用存證信函的方式來表達,一來讓對方知道你很認真,二來將來若真的需要依靠法律途徑,也有足夠的證據。至於律師函,效果跟存證信函一樣,但是對方看到寄來的通知上有律師屬名,而且還引了好幾條法律,效果當然又比存證信函高出不少!


七、協商對話時絕對不要動,免得說錯話自己可能涉及恐嚇罪(有理更要慢慢說)。

協商的目的是為了要解決問題還有蒐集更多資訊,不是要製造更多的問題!曾經有個當事人在對話中跟對方要求退錢的時候說出「如果你不還我錢,那我就要去你公司潑油漆」這樣的話。大哥,討錢的時候潑油漆不是好孩子該有的行為阿!果然不久對方就提告恐嚇罪,後來可是好不容易才和解。


八、電話溝通一定要錄音

現在手機要裝錄音的app非常的方便,在講重要的電話前錄音可以留下很多的證據。而且請不用擔心,錄自己跟他人的對話內容是不會有妨礙秘密罪的問題,請安心使用。


九、在和律師確認對方是真的詐欺前不要直接公開說對方詐欺,免得被反咬妨礙名譽。

要公開譴責他人前,一定要盡到調查的義務,最好先問過熟悉法律的人,不然被告妨礙名譽可是相當麻煩的。


十、和律師討論是否提出刑事訴訟來增加求償機率。

這絕對不是鼓勵大家隨便提刑事訴訟來逼民事和解,而是要和律師討論對方是否真的有詐欺的可能。接著再由整體來思考整個訴訟策略後再決定要不要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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